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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选聘方案
昆水集团 2024-09-05 09:00:00发布

依据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工集团)三届十四次党委(扩大)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九次总经理办公会、七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拟决定对下属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件制造分公司(以下简称管件分公司)及昆明市自来水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昆明市自来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进行清理注销,其中管道分公司无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注册,仅做为公司重要经营部门进行独立核算,为保证剩余三家分子公司清理注销工作的顺利推进,清理过程合规、合法,拟聘请律师事务所参与清理注销全过程,配合水工集团完成下属分子公司的清理注销工作。

一、项目整体概况

1.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云水工【202253,拟决定选聘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最高分作为参与清理注销的律师事务所,选聘期从签订合同至水工集团三家分子公司注销完成为止

2.水工集团选聘参与清理注销的律师事务所由主控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在水工集团专家库中抽取5,纪检监察室负责评审全过程的监督。

3.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本次选聘的费用上限为10万元。

二、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及相关咨询,协助公司梳理本次被吸收合并(撤销分支)企业的基本情况,就其中可能影响本次吸收合并(撤销分支)推进或者进度的事项,提前分析解决思路,并在审计、评估机构的基础调查结论上,挖掘出执行吸收合并(撤销分支)事项可能涉及的障碍。就吸收合并(撤销分支)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提供专业咨询。根据有关的政策和法律、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关批准手续和程序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吸收合并(撤销分支)和撤销行为的合法、合规。

2.吸收合并(撤销分支)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协助公司依法办理吸收合并(撤销分支)事宜,对执行过程涉及的法律关注事项提出意见。全程协同吸收合并(撤销分支)工作的执行,配合水工集团有效控制进程。

3.协助完成水工集团三家分子公司注销中其他涉及法律法规事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并取得执业许可证、最新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满足3年以上(含3年),拟派的服务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应不少于3人(含3人),均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最新年度年检合格。

3.投标人最新年度年检合格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3人(含3人)以上。

4.财务要求:2021-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承担过1项类似本项目的服务。

6.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选聘工作程序

1.按水工集团内部流程报相关会议审议。

2.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询价的选聘方式,并通过昆明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网址:http://www.kmwatersupply.com/index.action

3.经第一次公开挂网公告,报名的候选中介机构数量不低于3家,如果低于3家,应查找分析原因、完善选聘方案,扩大公开挂网平台范围,进行第二次挂网公告。第二次挂网公告至少应在两个平台公开,其中应包括中国采购与招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一个平台。经第一次公开挂网公告,报名的候选中介机构数量达不到最低要求,并经第二次公开挂网公告后,报名的候选中介机构数量仅有一家的,在中介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匹配,服务费用的收取公平、合理的前提下,经相关会议审议同意直接委托第二次报名的唯一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昆明市思源路3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05

5.主控部门组织实施在水工集团专家库抽取5专家组成本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6.按照流程与得分最高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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